一、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能测评。未参加资格复审、当场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2日。采用分时分组测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对照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附件1)核对姓名、准考证号以及测评时间,按时到场参加体能测评。
(二)集合地点: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警官路1号)正门。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此次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次数执行。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
男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取最高成绩 |
2 |
10米×4往返跑 |
≤13秒4 |
取最佳成绩 |
3 |
1000米跑 |
≤4分35秒 |
单次确定成绩 |
女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取最高成绩 |
2 |
10米×4往返跑 |
≤14秒4 |
取最佳成绩 |
3 |
800米跑 |
≤4分30秒 |
单次确定成绩 |
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00米/800米跑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考生取得有效成绩后,不允许进行补测。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体能测评须携带的材料
(一)下载《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表》(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以及填表须知(附件4),认真阅读后自行打印并填写相应内容。
(二)参加体能测评须由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
2.笔试准考证;
3.填写完成的《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表》;
4.《身体状况确认书》(打印后签名并捺指印)。
五、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一)因个人原因
(二)体能测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需在进入考点时将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和计时设备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不得带入测评场地,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三)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擅自离开编组,大声喧哗。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体能测评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体能测评及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四)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体能测评等情形,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生阅读此通知后,须于8月13日上午11:00前编辑手机短信(“序号+姓名+准考证号+体测时间,准时参加”,发送至号码“15104631731”,例如:1号张某某123456789.8月18日8:00.准时参加),序号等有关信息详见附件1.
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8月13日上午11:00前编辑手机短信(“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放弃招聘资格”,发送至号码“15104631731”,例如:1号张某某2300000000000放弃招聘资格)。同时需本人填写《放弃承诺书》(附件5),扫描发送至14014697@qq.com邮箱(并按要求发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七)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通讯畅通,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或者未及时接听电话等个人原因影响体能测评的,由考生个人承担后果。
六、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体能测评后,在通过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环节有关事宜将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发布。
咨询电话:15104631731.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5年8月8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gat.hlj.gov.cn/gat/c103766/202508/c00_31863813.shtml?sessionid=-202050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