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4:00。
2.笔试地点:尖山区人民法院四楼视频会议室。
二、考试人员范围
报考聘用制辅警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且业务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笔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合格人员名单待笔试结束后公告。
四、考试要求
1.考生务必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3:30前从安检大厅进入,14:00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不允许参加笔试,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纸质版(详见附件2)
3.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字迹签字笔,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考生,须按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若违反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务必诚信应考,遵规守纪。
6.开考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0.如发现考生出现替考、违纪等问题,追究相应违纪人员责任;参加考试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串动座位、吸烟、损坏物品、乱扔垃圾。
11.笔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人员名单待笔试结束后公告,请及时关注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咨询电话:0469-6136086
原标题: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笔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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