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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宁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0人公告已经发布,很多考生想知道职位信息表是怎样的,今天小编就把职位信息表进行了汇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单位 名称 | 职位 名称 | 招考人数 | 职位 简介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备注 | 面试比例 |
锦州市公安局 | 文职辅警(一) | 20 | 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等日常文职工作 | 专科:计算机类;本科:计算机类;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大专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男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文职辅警(二) | 10 | 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等日常文职工作 | 专科:计算机类;本科:计算机类;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大专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女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
文职辅警(三) | 6 | 财务类文职工作 | 专科:财务会计类;本科:会计与审计类;研究生:工商管理类 | 大专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无限制;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
文职辅警(四) | 4 | 心理健康咨询、医疗护理等日常文职工作 | 专科:临床医学类、护理类;本科: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研究生:临床医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无限制;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
文职辅警(五) | 4 | 外国人档案管理、出入境窗口服务等日常文职工作 | 专科:外国语言文化类;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无限制;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
锦州市公安局 | 文职辅警(六) | 16 | 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等日常文职工作 | 无限制 | 大专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男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文职辅警(七) | 20 | 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等日常文职工作 | 无限制 | 大专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女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
文职辅警(八) | 20 | 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等日常文职工作 | 无限制 | 大专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女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
勤务辅警(一) | 40 | 治安巡逻、维稳处突、交通疏导等日常勤务工作 | 无限制 | 高中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男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
勤务辅警(二) | 40 | 治安巡逻、维稳处突、交通疏导等日常勤务工作 | 无限制 | 高中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男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
锦州市公安局 | 勤务辅警(三) | 40 | 治安巡逻、维稳处突、交通疏导等日常勤务工作 | 无限制 | 高中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男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勤务辅警(四) | 40 | 治安巡逻、维稳处突、交通疏导等日常勤务工作 | 无限制 | 高中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男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1:1.5 | |
勤务辅警(五) | 40 | 治安巡逻、维稳处突、交通疏导等日常勤务工作 | 无限制 | 高中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男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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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务辅警(六) | 40 | 治安巡逻、维稳处突、交通疏导等日常勤务工作 | 无限制 | 高中及以上 | 无限制 | 1、锦州户籍(含县(市)区); 2、男性;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8月18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8年12月31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78年8月18日(含)至2001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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