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春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我局已完成体能测试工作,现将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心理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
二、心理测试相关事项
(一)参加人员
以上18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二)心理测试时间
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
(三)报到地点
永春县华侨中学大门口(永春县桃城镇环翠路43号)。
(四)注意事项
1、测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八闽健康码”核验、体温测量、检录等工作。测试当日9点未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弃权。
2、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即为淘汰。
3、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参加心理测试的,需提前向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当天不能参加心理测试的证明材料。延期心理测试时间由考务组确定。
4、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经警告无效的,取消录用资格。
请各位考生做好心理测试准备。有关心理测试的其他事项将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公安”微公号进行发布,请予关注。
附件: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
(名单附件:http://www.fjyc.gov.cn/zwgk/tzgg/202007/t20200721_2390786.htm)
永春县公安局
2020年7月21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永春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心理测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fjyc.gov.cn/zwgk/tzgg/202007/t20200721_23907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