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丹东市公安局辅警考试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放宽条件
部队复转军人或者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笔试成绩加10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2020年因个人原因辞职的辅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