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广西浦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通知

2020广西浦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通知

为规范浦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设置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浦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竞聘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参考市应急管理局及周边县区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1.《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钦人社发〔2012〕72号);

2.《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0〕49号);

3.《浦北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调整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单》(编号:20192004);

4.《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应急发〔2020〕39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2 号)。

二、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 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业的发展。

三、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 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 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从实际出发,科学设置岗位,充分发挥人员效益。

四、实施范围

浦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 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五、已核准岗位设置的情况

浦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总量16个,其中管理岗位8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50%。

(一) 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8个,占单位岗位数量的50%。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九级职员(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1个,九级职员(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2个。其他九级职员(科员)5个。

(二)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中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50%,主系列是工程技术类岗位系列和经济专业类岗位系列。其中:八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16.67%,占中级岗位比例33.3%;九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16.67%,占中级岗位比例33.3%;十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16.7%,占中级岗位比例33.3%。

2.初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50%,主系列是工程技术类岗位系列和经济专业类岗位系列。其中:十一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16.67%,占初级岗位比例33.3%;十二级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33.3%,占初级岗位比例66.7%。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5%。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50%;技术工五级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50%。

六、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5.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具有敬业精神。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九级职员岗位: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竞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在现聘任岗位上任职达一定年限。相关专业技术层级的任职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均符合前两款所要求的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年限 的,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与本单位工作业务对口的安全工程类、化工类、矿山类、烟花爆竹类、职业卫生类、金属冶炼类以及法律类等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在工作期间获得记功以上或者获得先进个人奖励的,同 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3)在近两个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 优先考虑。

(4)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经主管单位 批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应聘高于现聘 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年内不得应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七、岗位聘用办法

此次岗位竞聘按照职称级别分管理岗位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和工勤岗位四级、工勤岗位五级几个层次,在本方案实施范围单位内聘任相应岗位层次的等级时,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外,须参加竞聘上岗,按其所竞聘的岗位总分值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等级。竞聘上岗采取量化评分和民主评议方式进行,总分值由量化评分分值和民主评议分值构成,其中,量化评分分值占总分值的50%,民主评议分值占总分值的50%。

(一)量化评分构成要素和评分标准

1.工作年限得分

工作年限(以工资信息的工龄为准),截止开展竞聘上岗当月止,每满1年加0.5分。

2.岗位任职资格年限得分

获得竞职岗位资格职称证书每满1年得1分。

3.学历得分

以全日制毕业最高学历为准,研究生学历4分,本科学历3分,大专学历2.5分,中专(高中)学历2分,初中及以下学历不加分。

4.发表论文得分

2014年以后论文发表在全国发行的安全生产刊物,论文内容符合安全生产系列专业技术研究、示范、推广等内容的,自治区级每篇1分,国家级每篇2分。同一篇论文署有多名作者的,第一作者同独署的得分一样,也就是自治区级每篇1分,国家级每篇2分,自治区级第二作者0.8分,第三作者0.6分,第四作者及以下0.5分;国家级第二作者1.8分,第三作者1.6分,第四作者及以下1.4分(应参照科研成果得分项)。每发表一篇论文都可以加分,可以累加。论文不一定要在安全生产刊物发表,只要是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按方案的标准加分。发表新闻报道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和我局工作的,只要有署名,县级每篇0.1分,市级每篇0.2分,省级每篇0.3分。

5.职务得分

现在担任局中层正职领导3分,局中层副职领导1.5分。

6.评先评优得分

获自治区、部级先进工作者得5分;获得自治区、市级先进工作者得分3分,获得县处级先进工作者得分2分,获得科局级先进工作者得1分;2014年—2017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得2分,连续三年优秀得4分。

各种文体活动类的获奖不列入评先评优得分。评先评优以收到上级文件、获得证书为准。同一性质、同一内容的评先评优只取获得最高的为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7.科研成果得分

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5分,第2位4分,第3位3分,第4位及以下2分:二等奖第1位4分,第2位3分,第3位2分,第4位及以下1分;三等奖第1位3分,第2位2分,第3位及以下1分。

获得市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4分,第2位3分,第3位2分,第4位及以下1分;二等奖第1位3分,第2位2分,第3位及以下1分;三等奖第1位2分,第2位以下1分。

同一项科技成果(科研内容相同)以获得最高的为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8.优秀科技人才得分

获得自治区级优秀科技人才(含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科技特派员以下同)1次得分3分,获得市级优秀科技人才1次得分2分,获得县级优秀科技人才1次得分1分。以最高级为准。

以上4、5、6、7、8项,加分依据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止。

以上得分由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统计上交局办公室,得分依据由竞聘岗位人员交给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审核后复印,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连同原件交局办公室审核。

(二)民主测评计分标准

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占总分值的50%。

民主评议人员: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

民主评议方法:按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进行民主评议打分,每个项次分别占20分,总分值为100分。

民主评议计分: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每人一票对全体参与岗位竞聘人员打分,平均后分数为该竞聘人员民主评议分数,该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排名公示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竞聘上岗人员的量化测评得分和民主评议得分计算出每个人的最后得分,然后按照各岗位层次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排出拟聘任人员名次,再由局班子领导成员讨论研究,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再公示。若得分相同,按工龄、职龄条件,由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裁决。

(四)聘任上岗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提出聘任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局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并报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或备案。

(五)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聘期签至退休当月。

(六)岗位设置和聘用有关规定

1.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要以人员平稳过渡为前提,原则上将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其现聘职务等级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在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于设置岗位数时,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岗位,对未竞聘上岗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岗位数时,则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优先满足已聘人员,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剩余岗位。

3.关于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人员超过或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问题。按照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对事业单位现有人员,要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的岗位。如果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了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可先超比例聘用,并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4.首次岗位聘用时,人员超过核准比例的,超出的岗位计入相应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即其内部较高等级的岗位数按设置的该层级岗位总数和结构比例标准计算。

5.对于历年已取得相应资格,但因结构比例指标控制未能聘任相应职务的人员,在实施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时,若在已经核准的相应岗位仍有空缺的,可以参加相应岗位的竞聘。

6.工勤技能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本人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可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一同进行竞聘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7.在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中,已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现聘(任)岗位聘入相应岗位。对首次聘用到其他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层级岗位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相应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

八、岗位设置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按照以 下3个步骤实施: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0月23日前)

召开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比例结构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并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 组织实施(10月24日-10月27日)

召开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干部会议,公布岗位,组织开展岗位聘任工作,集体研究岗位聘用,并公示。

(三) 岗位聘任(10月28日-10月30日)

组织聘用工作,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下达聘任文件,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待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主管单位人 事部门办理人员聘任后兑现岗位等级工资等有关后续手续。

九、组织领导

为保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岗位竞聘相关事项。

组 长: 黄坚葵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谭 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盛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宝才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易小董 副局长

成 员:高 潮 办公室主任

覃世才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覃 婵 财会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十、其他

(一) 本实施方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点击下载>>>1-2全部下载.docx

1.浦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竞聘量化评分打分表

2.浦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竞聘民主评议表

原标题:关于印发浦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zwgk.gxpb.gov.cn/zfbm/xaqscjdglj_11186/bmwj_11193/202011/t20201105_3409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