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聘辅警130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1年1月9日10时至2021年1月15日18时
资格初审:2021年1月9日11时至2021年1月17日18时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9日10时至2021年1月15日18时。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月9日11时至2021年1月17日18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乌海市公安局网或登录(http://115.28.96.217:8091/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30)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及时修改。
(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情节严重者,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5)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务必牢记。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采用网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选派专人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因本次公开招聘设有加分情况,符合加分条件(加分条件在本公告笔试中详细列明)的人员需要在网上资格审查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需主动到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不到则视为主动放弃加分。现场资格审查在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东街21号)后院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20日18时。加分人员名单将在相应网站、公众号予以公示。
5.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B本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本次加分项目类人员需自行打印《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审核表》(附件2),并填写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