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乌兰察公安局招聘辅警考试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实行。
3.有纹身的,不予聘用。
4.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2.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递补期间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4.考察结束后,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分子、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仍有并列的,加试100米短跑,用时最短的进入拟聘用人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