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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考试公示与聘用

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考试公示与聘用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1-09-01

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考试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由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