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够适应公安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8日至2004年7月8日(含)期间出生);
4.报考者应于2022年7月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所在单位或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按照下列顺序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及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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