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4年7月31日(含)前出生的,招聘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5.男性净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
6.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户籍(含生源地)等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本简章及《职位表》所称“生源地”是指应聘人员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的本人常住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入伍时常住户籍所在地。
7.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含)之前,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7月31日(不含)之前。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原则上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职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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