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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认识的真理性

2019年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认识的真理性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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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识的真理性介绍

(1)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真理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

绝对真理

任何真理都包含着不以认识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因而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不能被推翻,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人类认识能力按其本性来说是无限的,因而真理是无限发展的,每一个新的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相对真理

从认识的广度上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物质世界的一定范围的正确认识,并没有穷尽对世界上所有事物的认识

从认识的深度上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和近似正确的反映,并不是完全彻底和绝对精确的

二者关系

同一真理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或两种不同的属性。任何真理都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都是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统一

(2)真理和谬误

谬误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真理与谬误的界限不容混淆。

真理和谬误在认识过程中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真理也就无所谓谬误,反之亦然;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二、认识的真理性相关习题

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要检验人们的认识是否( )。

A、与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相符合

B、与已被实践证明的理论相符合

C、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

D、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符合

【中公解析】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