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体能测试和笔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1、笔试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2。
二、体能测试事项。按照公告规定,请报考辅警(一)、辅警(二)、辅警(三)进入体能测试阶段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在宜宾市人民路小学临港学校(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61号)足球运动场报道。逾时未到,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三、笔试事项。按照公告规定,请报考刑事技术人员、文职人员、流管员岗位进入笔试阶段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下午13:30在宜宾市人民路小学临港学校(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61号)领取准考证后,于当日14:30-16:00进行笔试考试,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逾时未到,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提前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和笔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测试和笔试当天,考生均须佩戴一次行医用口罩,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14日内有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体能测试和笔试测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测试和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公告如与疫情防控规定不一致的,以疫情防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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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2.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人员名单
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8月25日
原标题: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开区分局关于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和笔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1871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