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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警法考试网为帮助考生顺利备考,会每天为考生更新辅警公告内容,今天为考生带来的是江苏城管招聘,公告如下
为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市管理协管人员23名、内勤管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详见《岗位简介表》);
4.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至2000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城市管理协管人员适合男性,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
5.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6.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宿迁市洋河新区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洋河新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凡有意应聘者,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有驾照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职业技能者需提供相关证件(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可现场填写),在职人员还要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确定所提供的为真实资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3.报名地点: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7室(地址:洋河新区人民医院对面),联系电话:,联系人:戴科长。
4.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