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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参公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选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4.一般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主要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有违纪违法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方式
(一)时间:公告之日-2019年11月10日
(二)地点: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治处(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511办公室。联系人,阮女士,联系电话:)
(三)报名材料:
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选调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
3.干部任免审批表。
报名表格可登录中国南湖网站()下载。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3.考试。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试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选调岗位报考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不到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考察和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察对象。面试合格人数不达到1: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有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进行。考察阶段,本人需提供近两年的体检报告。
5.讨论决定。经体检合格者,根据考察情况由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转任。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注意事项
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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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选调参公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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