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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和静县招聘特勤、综合岗人员115人公告

2018新疆和静县招聘特勤、综合岗人员115人公告

和静县人民政府 | 2018-02-22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中共和静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5名特勤、综合岗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条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考对象、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和静县户籍或生源(退伍军人户籍不限),部分岗位面向新疆户籍或生源(详见附件1《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综合岗工作人员职位表》);

2、和静县在岗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3、中共和静县委、和静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企业在岗职工。

(二)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21日至2000年2月21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目前在岗的巴州公安系统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及离岗不满1年的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有过吸毒史的;

7、其他不符合《巴州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报考说明》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2日10:00-2月28日19:30。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2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免收考试费。

4、报名地点: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5、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料:

报考人员须持下载的《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综合岗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1份。

7、和静县在岗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1份。

8、中共和静县委、和静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企业在岗职工,须提供县国资委证明1份。

9、和静县在职“鸿雁工程”工作人员,须提供县基层办证明1份。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3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采取汉语文字试题(不设其他语种)。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加分项:

部队退役士兵报考职位笔试总成绩加20分;和静县在职“鸿雁工程”报考职位笔试总成绩加10分。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