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现市容环卫管理精细化,城区整洁化,现需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决定面向长春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3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用工方式
招聘用工方式为固定期限合同用工,试用期1个月,且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聘用单位签订1年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服从岗位调配,执行力强,具备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长春地区户口(含集体户口),男性,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者范围为2018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面颈部、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辨色力正常、矫正视力达到4.7以上,无前科劣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已被二道区各单位聘用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与本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聘单位。
四、待遇条件
工资为3150元(含公积金及各项保险自行负担部分),按照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9时—6月19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为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应以“本人姓名+报名材料+届别”命名文件名称,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到报名邮箱。
4.所需材料:报考者需准确填写《二道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与本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有效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生推荐表或在校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及近期电子版照片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标准为:358×441像素,小于50KB的红底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片)一并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以邮箱回复发送成功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