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充实执法力量,经研究并报送县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现委托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责
招聘人数10人(男性),主要从事城市管理相关职责协助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复原退伍军人优先)。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26日至2000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标准,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身高1.65米以上。
5、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不怕吃苦,爱岗敬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曾从事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被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1月26日开始登录红安网()查询。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地点: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红金龙大道红三中斜对面金沙物业办公楼,咨询电话:,)
5、报名费:报名时交报名费50元/人。
6、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等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登录红安网下载打印《红安县城管执法局招聘市容市貌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