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协管员队伍,经浮桥镇党委政府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综合执法局协管员。
具体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3.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 男性,45周岁以内。
5.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 党员、退伍军人及有驾照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考核方式(笔试占20﹪,面试占40﹪,体能测试占40﹪)。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 11月27日―― 12月12日
报名地点:浮桥镇陆公路10号太仓市浮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2楼综合室(时间:8:30-11:00;13:30-16:30)
联系电话:、
报名须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书及户口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2寸);(4)党员、退伍证、有驾驶证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
内容:政治思想、法律法规、社会常识等基本知识
(三)体能测试、面试
体能项目:俯卧撑、立定跳远、800米
面试: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先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后,再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五)录用方法
对体检、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均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3名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发给录用通知书。在录用人员中将择优选择符合条件者进入太仓市浮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队伍。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基本待遇:
(一)人均年收入不低于6万(含五险一金);
(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三)统一配备工作服。
太仓市浮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1月27日
原标题:太仓市浮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crc.com.cn/Html/NewsHtml/2020-11/27/27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