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处(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一楼106办公室,咨询电话:)。
3.报名事宜: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处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根据本公告,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双面打印后,在“报名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式2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2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背面写姓名,报名时一并提交);
(4)《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用人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不在六盘水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提供所需材料原件。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
(1)户籍所在县(区)信访部门出具的无非法上访记录证明材料;
(2)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无参加过违法组织记录书面证明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须同时提交现工作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情况书面证明材料。
6.领取《面试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31日下午14:00至17:00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自行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实操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进行实操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实操面试(满分为100分)考官现场对考生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分即为考生实操面试最终得分,实操面试成绩当场反馈考生本人。
(三)最终成绩计算
实操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最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若仍无法区别,相关工作经验时间长者优先录用。
(四)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表》,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最终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相关情况,经核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