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明交通长效常态管理工作,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环境,根据市政府《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年实施方案》要求,经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由经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6名,协助强化“背街小巷”交通秩序劝导疏导、国土资源管理等工作。此次招聘由马鞍山市交警开发区大队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设定招聘条件组织实施,经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助,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依法招聘,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协管人员共6人,其中男性5人(4名借调交警开发区大队、1名借调经开区自然规划局)、女性1人(借调交警开发区大队)。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年龄条件:
交警开发区大队(5人)
(一)、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可放宽要求至高中学历。
(二)、年龄条件:18--32周岁(1989年5月1日--2003年5月1日)。
自然规划局(1名)
(一)、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
(二)、专业:土地管理相关专业;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出生)。
2、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3)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须持有本市内居住证,2020年以来马鞍山籍退役士兵(士官)未及落户的不受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11)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东路2855号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辅楼2楼217办公室)。
3、 报名者须准备或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A4纸上) 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智能手机,供加入“招聘微信群”用(按“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实名进群)。
4、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招聘微信群公布,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二)资格审查
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对报名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人员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拟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7:30前在招聘微信群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有变更另行在招聘群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见招聘微信群公告。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