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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2人)

2021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2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后,择优录取。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符合《职位表》(附件2)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在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因违反工作纪律或扰乱社会秩序被原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材料请按附件5的要求,发送至以下地址:cgjzhk@dpxq.gov.cn。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17:30。

咨询电话:0755-28333914。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2.报考人员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复印件各1份;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可先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6)签署并提供《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7)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

(9)《职位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可获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未获得笔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