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50名。
一、招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宣传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日常性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劝阻和制止违反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规定的行为,协助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市容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男性,50名,具有江苏省内户籍,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体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身高170(含)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达4.6。年龄为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部队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算入工作经历,应聘学历放宽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有同类工作经验者、持有B照及以上驾驶证的、持有无人机操作执照或有无人机操作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 日至7月25日9:00-17: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广济南路288号,石路金座大厦15楼。
3.现场报名时,报名者填写《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报名者需持《登记表》,到指定区域测量身高和视力,测量完毕后交验资料。
4.资格审查:报名者向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验证,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工作人员当场收取《登记表》、相关资料复印件和近期1寸证件照1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可凭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应聘材料和证件均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和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
2.报名者须对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