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计划在上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1.执法辅助人员1: 4人;
2.执法辅助人员2: 6人。
(二)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函[2019]12号文件)精神,按实际工作岗位执行差额化工资体系。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男性,身高1.7米以上(资格复审时现场预测量),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9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短暂,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执法辅助人员1:高中及以上学历,面向退伍军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从事基层一线执法辅助工作,实行早中晚错时上班制度,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执法辅助人员2: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基层一线执法辅助工作,实行早中晚错时上班制度,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5.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具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9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4.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5.曾在本局协管员岗位工作且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
7.曾参加过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的;
8.曾有吸毒史的;
9.曾有精神病等过往病史的;
10.曾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
11.曾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接受起诉等有可能被判处刑罚的;
13.本人是现役军人,或在校就读生(含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
14.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本人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以及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人员;
15.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6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请扫下面二维码)
报名联系电话:8221324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82217418
(二)笔试: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经初级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40%折算计入总成绩。下载准考证时间为8月4日—8月6日,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www.syjob.com.cn)“准考证下载”处自行下载。笔试时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料另行通知。
2.复审通过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笔试40%和面试60%。
4.笔试、面试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等信息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www.syjob.com.cn)公告,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作放弃。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2比率的,自动核减相应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并开展政治审查。考察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2.应试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人员到位后,工作岗位须服从(实际用工单位)统一安排,并参照(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实际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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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 20日
原标题: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job.com.cn/newsview.aspx?id=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