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为加快建设高质量“京津冀后花园、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4、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5、坚持人岗相适。
二、选拔职位和信息发布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1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7名(详见附件1)。
在公开选拔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迁西党建网”(../..//)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
三、选拔资格条件
除具备《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1976年12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迁西县全额事业编制干部身份且在编在岗(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满4年以上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委监委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使用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东大会议室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迁西县公开选拔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人选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4张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
5、工作单位出具的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和考核情况,并征求县纪委监委、卫健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并通知干部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