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思明区城管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0名(男25名,女5名)。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查看《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1年12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厦门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九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不得再报考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2021年12月2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厦门思明城管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均可报名。(注: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手机号码,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信息。如有疑问请打电话:5331306,进行咨询。)
(2)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谨慎选择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便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思明区东浦路18号1F)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92-5331306。
5.报名材料:
(1)《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求职受理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有相关证书(会计证等)或职称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以及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含具体工作时间、内容及公章);
(7)报名时需上交完整的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的查询验证页面。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或随军家属申请放宽年龄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就近前往退役接收安置所在的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查询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处(厦门市豆仔尾路186号双拥大厦(原粮食大厦),联系电话0592-2226263)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③军人随军到厦门的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6332251);随调随迁家属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的退役军官证。
军人随军随调家属。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随军家属,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落户厦门手续的驻厦门地区的各军兵种部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含驻厦部队中符合移交地方尚未移交的退休人员、转业厦门待安置人员)的配偶;②随调随迁家属,指入伍前为厦门户籍(不含非厦门生源大中专生在院校入伍)回厦安置的军转干部的随调随迁配偶。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5.报名咨询电话:0592-5331306,张女士。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思明区城管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区政府网。因报名资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2.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思明区城管局提出意见,经思明区非在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延长报名时间后依然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思明区城管局提出意见,经区非在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思明区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非在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通过初审合格人员,本人身份证为参加笔试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