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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延边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员额管理人员公告(5人)

2021年吉林延边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员额管理人员公告(5人)

龙井市人民政府 | 2021-12-10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城市管理工作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员额管理人员5名:市容环境监察岗3名(龙井市户籍)、城市管理监察岗2名(延边州户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0日之后至2003年12月10日之前出生的),男性,民族不限;

4.市容环境监察岗要求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城市管理监察岗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法制科办公室(龙井市龙和路777号)。

咨询电话:0433-322446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按要求填写《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除签字手写外,其他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时须提交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电子版和电子版证明彩色照片。(电子版证明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大小不超过100kb,备注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

5.打印《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签字,报名时一并提交。

6.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8.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符合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9.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0.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户籍条件的,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之前。

11.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在准考证发放之前以电话形式告知。

(五)准考证发放

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