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4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聘员(派遣至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六)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准入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截至发布招聘公告当月月底,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不受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的报考申请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编外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每人限报1个岗位。
2.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18:00。
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资料: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打印手写签名);
(2)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学历验证证明需登录学信网验证,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如资格初审无法提供则需下载《承诺书》(附件3),打印手写签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除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之外,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岗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录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6.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