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月休四天,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参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的年薪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标准为48000元/年。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须填写《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后,将《报名表》(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和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料等材料(彩色扫描件)打包,以压缩包形式(命名格式:姓名+岗位名称)发送至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子邮箱(qc3311500@126.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2日至7月26日16时。
(三)准考证发放
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将会发送准考证到考生电子邮箱。
(四)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