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事项与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9日-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长兴县龙山街道行政中心D幢六楼603室
3.报名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试
⑴笔试
采取理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