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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海南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71人公告(第1号)

2025海南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71人公告(第1号)

海南省公安厅 | 2025-07-29

因工作需要,海南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安排到厅属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共招聘辅警371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道德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0日至2007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5.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格或者专门技能;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处罚的;

3.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下同)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各环节的公告在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http://ga.hain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9:00至8月5日16:00止。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报考资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121,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上传照片等报考材料。考生必须以电子图片(jpg格式)的形式上传以下材料至报名系统,并点击提交。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00KB以下,不可过度拉伸、美化)。

(5)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交应征入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无应征入伍审批表可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或入伍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或退役证书或原服役部队(团级以上)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退役证明。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需下载附件2由本人亲笔签名捺印后上传)。

(7)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公安机关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请马上关注报名系统生成的“报考情况反馈二维码”,且须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8月5日下午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报考岗位要求的比例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由海南省公安厅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体能测评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体能测评。其中,招聘10人(含)以上岗位的,比例为1∶3;招聘9人(含)以下岗位的,比例为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见附件)

2.女子组(见附件)

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测试1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达标才算合格。体能测评未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体能测评前,考生需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并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招聘10人(含)以上岗位的,比例为1∶2;招聘9人(含)以下岗位的,比例为1∶3。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具有优先情形的,按优先情形确定;没有优先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1场笔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海南省公安厅人事处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按辅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辅警的薪酬待遇按照海南省公安厅现有辅警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为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评定层级后享受对应层级工资。

(二)健康体检费、执勤服装费等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辅警,在执勤期间提供食宿,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特殊执勤费,往返留置场所当天按每人180元的标准发放特殊执勤费。

六、其他说明

(一)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全部列入储备库,其考试综合成绩自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年内有效。即1年内,如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储备库中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经组织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聘。

(二)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人员、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聘用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需按所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辅导教材及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的准考证打印、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各项工作安排都将在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海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杨警官,电话:0898-68835283;

海南省公安厅留置看护总队罗警官,电话:0898-65637053;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杨警官,电话:0898-68835147;

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陈警官,电话:0898-68962610;

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谢警官,电话:0898-68580626;

海南省公安厅督察审计总队韦警官,电话:0898-65398030;

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赵警官,电话:0898-68637163;

海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薄警官,电话:0898-65751354;

海南省公安厅人事处史警官,电话:0898-6883605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23、0898-66738902。

上述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工作日)接受考生来电咨询,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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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海南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体能测评标准

海南省公安厅

2025年7月29日

原标题: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5年第1号)

文章来源:http://ga.hainan.gov.cn/sgat/jyzm/202507/a534ae4b93b8449c9758a1dc61de2550.shtml?ddtab=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