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人数:38人;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15、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电子版及3张照片;④《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⑤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
3、报名地点:崇仁县公安局6楼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66号)。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及体能测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5、咨询电话:张警官15798039879、小张1387046028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设合格分数线5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13日(周六),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0岁(不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3)。
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1:3进入面试;未达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当同一岗位人数分布在两个及以上考场时,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低于60分或者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闱资格。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请关注崇仁公安微信公众号。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崇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招聘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崇仁县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发放相应的年度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储备库(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储备库中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聘对象,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关注崇仁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5、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本公告由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4-6332426)、崇仁县公安局(0794-6329289)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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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仁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cr.gov.cn/art/2025/9/2/art_8703_4349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