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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清远市公安局第四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2025广东清远市公安局第四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清远市公安局 | 2025-09-04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职高、中技)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加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9年9月5日至2007年9月4日期间出生)。

(三)吃苦耐劳,能适应封闭式管理,能值夜班,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在本局警务辅助岗位辞职后不足一年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未毕业(非在职)的在校学生;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六)辅警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报考须知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200名辅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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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9月5日9:00至9月11日12: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zpks.sun-hrm.com/nindex/?ecode=MmUSPqdT,报名时,需要将个人相关信息如实录入报考系统。报名事项咨询电话:0763-3463387,报名系统咨询电话:4008251513。

3.报名流程

(1)填报职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并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书(退役军人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自动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在9月11日20:00至9月12日24:00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及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体能测评、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按照准考证上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以及公安基础知识(客观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不足1:2的比例按实际人数)。

(二)体能测评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测评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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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或复测,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中任何一个考核项目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其他要求:报考人员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因本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在清远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含毛发检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当日不能出结果和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工作及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三)递补与调剂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缺额的,由清远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和调剂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习期不少于6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考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3年内不得应聘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知悉有关事宜,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清远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清远市公安局

2025年9月4日

原标题:清远市公安局2025年第四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gaj/jwzx/gggs/content/post_2055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