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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北邯郸魏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38人公告

2025河北邯郸魏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3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吸纳优秀人才,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38名警务辅助人员。魏县公安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在考试、考察等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和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点击查看》》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8名。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魏县户籍或父母一方具有魏县户籍;或夫妻双方一方具有魏县户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要求。包括:无色盲,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涉毒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存在影响长时间站立等情况;

5.年龄应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报名第一天;

6.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及以上;

7. 招聘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 从事或参与同公安履职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4. 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5.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回避规定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履行回避制度。

(四)优先聘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面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具有辅警工作经历、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

1.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6日在报名网站(http://bm.dkyzsd.cn/)等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12:00-9月6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9月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bm.dkyzsd.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本人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考生请在报考期间内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审核通知以报名系统消息形式进行发送,如因个人原因未收到报名系统消息导致考试环节延误的,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简章和拟报考职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具有应提供所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件的义务;且资料审核贯穿整个流程,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资格。

6.网上报名须在首页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点击登录,选择相应考试→点击岗位名报名,进行填表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7.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准时开启、关闭,请考生注意缴费时间。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个环节不予退费,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8.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机会,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审核(包含未审核及重新提交者)。

9.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10.报名咨询。报考者需要咨询的,请按照咨询电话进行联系。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简章、报名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合格的考生需本人亲自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前先进行身高检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9月7日至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魏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体检中心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资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学位需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

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非退伍兵无需提供);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

身高检查内容及标准参见上文招聘条件相关条款。通过资格审查和身高检查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体能测试

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http://bm.dkyzsd.cn/)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及时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当天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准考证》到指定体能测试点集合,未按要求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验证后,即进行体能测试。择日公开公布体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考试的人员名单。测评项目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以下体能测试项目中,三项均合格视为体能测评合格。体能测试参照标准(可因地域、天气等情况适当调整):

考生在报名网站(http://bm.dkyzsd.cn/)查询成绩并确认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http://bm.dkyzsd.cn/)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由两科总分除以2得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岗位招聘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未达1:2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网站(http://bm.dkyzsd.cn/)查询成绩并确认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http://bm.dkyzsd.cn/)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各岗位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面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具有辅警工作经历、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顺序进入体检、政审。

考生在报名网站(http://bm.dkyzsd.cn/)查询成绩并确认是否进入体检、政审。

(七)体检、政审

此次招聘体检由第三方公司组织,体检费考生自理,必须考生本人参加体检,如发现非本人参加体检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欺瞒体检结论者,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要求进行,按照《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坚决遏制公安民警涉毒吸毒问题的通知》要求,体检环节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需在提请复检后2日内完成,复检由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全程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等额进入政审环节,政审需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www.pbccrc.org.cn)下载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确保不存在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各岗位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http://bm.dkyzsd.cn/)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由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期合同期限为三年。负责特殊学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执行当前最低工资标准+津补贴,缴纳“五险”。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bm.dkyzsd.cn/)查看相关信息。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15081056614

监督举报电话:0310-3512389(县公安局督查审计大队)

原标题: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WSvnudx9-zQRM8p5Ycq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