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治安力量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黑公通〔2022〕29号),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岗位为反恐与巡特警大队。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饶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4.具有饶河县行政区域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日之前;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7年9月9日(含)至1989年9月9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7.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曾因涉黄、赌、毒等行政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县公安局进行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9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地点:饶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后侧--零工驿站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饶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填写内容需机打,照片为彩色规格大小按登记表要求插入,手写和贴照片的不予受理);
(2)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2张(与报名表使用照片为同版,正面右下角打印姓名);
(3)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4)学历证书。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同时需出具毕业学校学历证明;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同时需出具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退役佐证材料;
(5)饶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
4.报名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需进行现场报名缴费,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考试纪律、违纪作弊等行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60%。公共科目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和准考证为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准考证: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领取准考证通知,审核通过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的查询:笔试成绩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成绩查询链接,查询时间为3个工作日。
(6)其他规定: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如达不到3:1的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如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过程中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z(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能测评
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招聘公告附件中的《饶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公告》要求,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除女性考生因怀孕可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出现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按体检通知要求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复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体检。
(七)政治考察
(1)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经查证核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饶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的薪酬待遇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具体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间仅发放月基础工资,按照缴存基数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志等。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要随时关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公告和通知,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辅警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三)聘用后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公告中未尽事宜由饶河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附件:
附件4.饶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身体状况确认书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9日
原标题:2025年饶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aohe.gov.cn/rh/24387/202509/c07_2341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