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的通知》(甘公政治〔2025〕275号),为保障警务工作正常运行,及时补充辅警岗位空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祝县公安局缺额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缺额辅警10名(其中男9名,女1名)。岗位信息详见《天祝县2025年公开招聘公安局缺额辅警岗位信息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和学历符合《天祝县2025年公开招聘公安局缺额辅警岗位信息表》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红绿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8cm以上。
5.现为天祝县户籍或者生源地为天祝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本公告所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公(婆婆)。
(三)加分项
1.烈士及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现役军人、消防官兵的配偶、子女加5分;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士兵(含消防官兵)加5分;
3.政法、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加3分;
上述三项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加分项最终解释权归招聘专办。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9月29日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点击报名平台链接(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8366)前往报名入口,注册登录账号,准确填写本人信息(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在规定时间登录后,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所需附件材料(扫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选项查询结果截图。
(6)放宽学历和满足加分条件的人员需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加分条件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6日18:00。
(2)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资格初审阶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8366),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0:00至10月17日24:00时,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通过“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对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名单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is.com,按提示生成);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选项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签订免责承诺书。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
1.体能测评内容: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4.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体能测评1000米(800米)跑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公布。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且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体能测评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九)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满壹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
3.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且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补录人员库管理,后备期壹年。进入后备补录库人员,按照本次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当县公安机关已聘用辅警队伍出现缺额时,按程序依次补录聘用。补录时,后备库人员若发生“招聘条件”中明确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情形的,视为自动丧失补录资格。
五、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辅警为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辅警薪酬、服装、装备、公用经费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本次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根据武威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辅警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武公发〔2022〕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考务工作在招聘工作专办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招考,未经招聘工作专办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和范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有关事项的,经招聘工作专办研究决定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招考信息均通过“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
(四)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各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事宜,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935-5825024
(天祝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政策咨询电话:0935-5825013
(天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5-5811026)
天祝县2025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专班(代)
2025年9月23日
原标题:天祝县2025年公开招聘公安局缺额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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