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安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为辛集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12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辛集市户籍或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其中一方为辛集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0月15日,即:1989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15日之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单侧矫正视力4.8以上,净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无文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应由用工单位、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一并落款、加盖印章;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之前”“之后”“之间”“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二)不予聘用的情形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12.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报考者如有上述情况,不应在本次招聘中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电脑端报名网址:http://sjz.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642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00至2025年10月25日17:00
初审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00至2025年10月25日20:00
缴费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00至2025年10月26日12:00
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机构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服务费100元,网上资格审核合格并缴费成功的即可按照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考虑。
1.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居民身份证、户口信息(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等证件照片,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或者白底,格式为jpg格式)。退役军人报考应上传退出现役证书照片,符合优先招聘情形的报考者应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考应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一般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考者应在10月25日17时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报名流程下载打印《报名表》(双面打印),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对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名确认。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
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评准考证》。
1.时间及地点:预计时间为11月初,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评准考证》为准。
2.考生应按照《体能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时,需携带本人签名的《体能测评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纵跳摸高(可测3次)、10米×4往返跑(可测2次)、1000米(男)跑(可测1次)共3个项目。合格标准如下:
项 目30岁(含)以下标准31岁(含)以上标准
10米×4往返跑≤13″1≤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265cm
4.体能测评不计入招聘综合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5.考生应充分认知本人身体状况,根据身体状况自主自愿决定参加体能测评。测评过程中,考生如感觉身体异常或不适,应立即中止测评,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救治。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闭卷,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考试时长为90分钟,笔试采用机读卡答题,请报考者自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4.成绩查询:笔试次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情况。
(四)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名单,笔试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未达到该比例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单》,按照《资格复审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环节主要审核考生相关资格材料。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根据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都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符合报考条件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一方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丢失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颁发或丢失毕业证的高中(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www.pbccrc.org.cn)下载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6.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笔试准考证》;
7.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2.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六)综合成绩公布
考生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保留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确定。
(七)政审
依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政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政审合格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情况,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流程完成政审和体检。
(九)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安排
1.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由辛集市公安局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试用期和岗前培训
试用期2个月,期间开展岗前培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18个月,参加面试但未进入政审环节的考生,综合成绩自公布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期间,岗位如出现空缺,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征求应聘意愿后予以递补,递补的考生需通过政审、体检。
四、薪酬待遇
薪酬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按规定统一购买单位承担的“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户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体检等各环节的消息通知以报名网站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防止出现延误考试情况。
(四)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五)本次考试审核材料贯穿始终,一经发现在报名材料、体检等程序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294917
技术咨询电话:132734226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2025年10月15日
原标题: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辛集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nji.gov.cn/html/sy_zfgg/181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