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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下半年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1公告

2025下半年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1公告

讷河市人民政府 | 2025-11-10
根据工作需要,经讷河市人民政府批准,讷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101人,其中:男性66人、女性3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讷河市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日期需为2025年11月10日前)。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报考使用学历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热爱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警务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长时间出差执行勤务。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当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相关信息,并递交有效证明材料。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讷河市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8:30至11月22日17:00.

3.报名地点:讷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讷河市民安路74号,政务大厅南侧)

4.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两份,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一份,2寸蓝底照片四张。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者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使用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退出现役证件(仅限退役军人考生)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材料;其它加分人员需提供相对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5)个人征信报告(可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机构申请打印)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板块,查询个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并截图打印;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当在笔试开考前按时间节点准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要求打印清晰,黑白彩色均可,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五)笔试

1.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如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试科目: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公共科目以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为主要内容,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科目70分、公共科目30分。

(六)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环节拟在笔试结束后开展,时间衔接紧密,请报考者提前合理安排训练时间。

体能测评按照考生所报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比例为本岗位招聘计划的1:5.若按比例折算至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该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为确保自身安全,个人身体存在无法坚持体能测评情况(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者,不宜参加。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报考者及直系亲属须在体能测评前签署《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并捺印,于测评当日提交。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及通过标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

2.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3.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未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4.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体能测评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八)面试

1.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面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考试总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与考察

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优先。如无上述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公安基础知识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复检费用)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对首次体检异常的项目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辅警条例》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人选。

拟聘人员入职前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及自身原因等情况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采取线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请随时关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通过网上发布。

(二)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本次招聘中岗位出现空缺的,将视情况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和调剂。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讷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52-3962034.监督举报电话:0452-3962035.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

2.《讷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

原标题:讷河市公安局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ehe.gov.cn/nehe/c100473/202511/c02_5875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