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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双鸭山集贤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2025年双鸭山集贤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集贤微言 | 2025-11-21
因工作需要,经请示集贤县政府同意,集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其中:女性6人、男性14人。招聘岗位为勤务辅助人员,实行24小时倒班制工作模式。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工资、保险及管理参照辅警管理条例实施(不包含其他福利待遇),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岗位职责,并应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和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合格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双鸭山市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尖山区、集贤县区域内户籍;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至2007年11月),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纹身;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无涉毒史;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听力障碍;无癫痫病史、重大疾病及精神病史、癔症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且要如实上报,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不予录用或辞退。

本次招聘人员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治考察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注:本公告关于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户籍迁入时间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招聘公告)发布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双鸭山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12月4日,8:30-11:00.13:30-16:00.

3.报名地点:集贤县公安局(福双路北段)后楼警训基地一楼大教室。

4.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上的照片和填写内容均需机打,照片为彩照,规格按照登记表要求打印,手写和粘贴照片的不予受理);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照片2张(照片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正面右下角打印姓名);

(3)身份证、户口簿;

(4)毕业证。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书;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同时出具有效期内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手签承诺);

(6)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需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

(7)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由集贤县公安局统一保管,不再退回。

报考人员携带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将现场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仍达不到开考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确保招聘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岗位招聘人数。

6.报名注意事项。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考试纪律,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查证属实,解除合同。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准考证:县公安局将在集贤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准考证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的公示: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集贤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6)其他规定: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如达不到3:1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提供证件: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如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过程中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集贤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5)面试成绩的公示:面试成绩将在集贤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有加分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分)×60%+面试成绩×40%。

(7)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能测评

1.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党员优先,同是党员的,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按出生日期排序)。

2.体能测评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将在集贤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1.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县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将在集贤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6.体检(复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政治考察

1.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政治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与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在集贤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任的,产生空缺递补人选,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的,采取依次递补的方式进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

2.培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前须接受一定期限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3.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其他事项。合同期内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具体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志等。

七、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集贤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6615212(咨询时间为公告期间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附件:

1.集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报名所需材料及填写说明

4.报名登记表填写表样

集贤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21日

原标题:2025年集贤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d36Grfoom9mDmqH9Br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