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阳春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若干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确定,需要值守夜班和外出执行任务的身体条件。本次招聘共设置3个岗位,计划招聘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阳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20日至2007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能适应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能接受外出执行公务。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对偏远地区派出所岗位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现场填写《阳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阳春市春城府前路144号阳春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办公大楼二楼东辅警大队办公室,联系电话:0662-7713055、0662-7711565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个人征信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填报的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手机号码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及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客观题型,内容包含时事政治、行政基础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请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和黑色字迹签字笔参加笔试。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对象: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对象(入围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对象,成绩相同视为并列)。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两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可测试2次。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不设缓测、补测,达标标准详见《阳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附件2)。
应聘人员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因本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对象:体能测试通过的考生,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对象,成绩相同视为并列)。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请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验考生政治思想表现、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作责任感、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阳春公安微信公众号将公布此次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此次应聘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如果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通过的或年内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年内可作为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治考察标准,由阳春市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其中,对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聘用。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应聘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阳春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具体由公安局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请广大考生理性报考,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本公告由阳春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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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广东阳江阳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angchun.597.com/institution/270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