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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11人公告

2018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11人公告

金华人才网 | 2018-12-21

四、招聘程序: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招聘特勤队员。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9时至2018年12月29日17时;

2、报名地点:金华市环城北路399号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大楼512办公室。

3、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两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等体育专长人员需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在各项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类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协辅警报名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体能测试通知书。

(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基础法律法规知识。

(三)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共三项: 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每项100分,满分300分。三个项目中有一项成绩达不到50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各项目按实际测评成绩计入总分(体能测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附后)。

(四)加分项目:个人获得省级以上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比赛名次前三名分别加6、5、4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获地市级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比赛名次前三名分别加2、1.5、1分;个人获得军级以上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分别加6、5、4、3、2、1分;获师旅级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分别加3、2.5、2、1.5、1、0.5分;因军事技能业绩突出在部队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10、8、5分;被授予营以上荣誉称号加3分;被评为优秀士兵(党员)加2分,连以上嘉奖的每次加1分;被评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5分。上述内容中,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五)面试:满分100分。根据前几项分数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30%+三项体能测评成绩平均分×70%+加分项目)从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含),达不到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六)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三项体能测评成绩平均分×70%】×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目),从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5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执行。体检人员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七)政审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浙江省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及金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政审考察。

(八)聘用:对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首次签订合同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