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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河源市检察机关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10人公告

2025广东河源市检察机关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河源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

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招聘5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源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5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者须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校在读人员不得报考。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7.报考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根据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文件规定及所在院相关规定确定薪酬及保障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通过指定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20)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0点起至2025年12月22日18点止。

2.报名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内在指定系统报名。经系统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于12月23日9:00至23:00,登录原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笔试确认后,12月25日9:00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试题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考卷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基本知识”模式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2.面试

面试前,根据面试对象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报名提交材料对其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侧重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个人征信及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在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需承诺在招聘单位工作至少满1年。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其间如有人员因辞职、考核不合格被辞退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工作需要并根据双方意愿,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按程序进行递补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全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招聘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表上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如需了解报考职位相关事宜,可联系招考单位。

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62-3899704

源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62-368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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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检察机关2025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xlsx

河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11日

原标题:河源市检察机关2025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51211/184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