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至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开化县花山路18号开化县公安局三楼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应聘者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电话联系通知。
2.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测试1次。
4.体能测试合格的,当场发放笔试通知书(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2.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化法律知识。
3.笔试结束后,按男女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笔试成绩占总分50%带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列入入围对象。
4.面试成绩占总分50%,与笔试成绩相加确定总成绩,按男女招聘计划各1:1比例确定入围对象。
(五)体检
1.入围对象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标准)
2.体检时间、地点将以电话联系通知。
3.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