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军分区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勤务人员(劳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员数量及岗位
1.辽源市民兵训练基地专职教练员岗位3人,担负民兵训练基地的维护管理、值班执勤、组训教学及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辽源军分区警卫人员岗位2人,担负机关营门警卫执勤、营区秩序维护及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3.辽源市民兵装备仓库警卫人员8人,担负警卫勤务任务及维护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民兵训练基地专职教练员
1.男性;
2.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
3.退伍军人;
4.身心健康(参照新兵入伍体检标准);
5.个人信用消费贷款情况健康;
6.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班长、骨干;
(3)获得团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
(4)被评为团级以上优秀教练员;
(5)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6)本科以上学历。
(二)辽源军分区警卫人员
1.辽源籍户口男性;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3.身心健康(参照新兵入伍体检标准);
4.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具备从事夜班勤务工作条件;
6.个人信用消费贷款情况健康;
7.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
(三)辽源市民兵装备仓库警卫人员
1.辽源籍户口男性;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3.身心健康(参照新兵入伍体检标准);
4.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具备从事夜班勤务工作条件;
6.个人信用消费贷款情况健康;
7.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
(3)获得军队团级(含)以上单位表彰奖励;
(4)有车辆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机动车;
(5)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本科以上学历。
(四)以上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者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6年5月19日,通过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
3.报名地点:龙山区岳阳路99号(八一景苑)。
4.联系人:
(1)民兵训练基地专职教练员岗位:
(2)辽源军分区警卫人员岗位:
(3)民兵装备仓库警卫人员岗位:
5.报名材料: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军人退伍证(曾服役人员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面)。
6.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资格审查小组通知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求职动机、个人基本素养和适岗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提问专业知识及结构化综合题目的方式进行。及格分数线为6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面试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面试成绩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成绩。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新兵入伍体检标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专业技能考试
军分区牵头组织专业技能考试(民兵专职教练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四会”教练员基本技能;军分区警卫人员、民兵装备仓库警卫人员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用,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各县(区)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用,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考核,不再公示)。
(七)教育集训
教育集训为封闭式集训,主要考察个人综合能力,依据个人平时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经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主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政治考核合格后不再公示)。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招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市公安局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勤务人员平时由军分区统一管理,年底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和相关部门对勤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依据考核成绩和平时表现决定续聘或解聘。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各岗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月视执勤情况发放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和岗前集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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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源军分区公开招聘勤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uan.gov.cn/xxgk/gg/202605/t20260519_737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