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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莱山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6人公告

2017山东莱山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6人公告

莱山区政府 | 2017-09-27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莱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2年10月5日至1999年10月4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1989年10月4日;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烟台市(包括各县、市、区)常住户口;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在4.8(0.6)以上,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具有吸毒史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及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16名。均为男性,主要从事治安维稳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5日-10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莱山区府后路1号公安分局西附楼1楼(地址:市委市政府东,乘坐7、59路公交车至长安路站点下车即可)。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莱山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

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拟于10月上旬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