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交通协管员 24 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年龄要求 18-35 周岁(1990 年 7 月 2 日至 2008 年 7 月 1 日期间出生);
3. 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中:
(1)身高 1.68 米及以上。
(2)矫正视力达到 5.0 及以上。
(3)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 25%,不低于标准体重 15%(标准体重 = 身高 - 110)。
(4)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5. 爱岗敬业,具有吃苦精神。
6.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 其它原因不宜从事所报考职位工作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审核后可优先招聘
1.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 退役士兵和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 具有公安工作需要的特长且持有相关专业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 9 时 - 7 月 3 日 12 时,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望湖北街 186 号附 1 号(原三岔一站式办证点小广场前)
3. 报名须知: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在 “成都东部新区公安” 微信服务号查看相关公告、下载《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报应聘信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结果打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 1 寸彩色照片 2 张报名。初审合格者,现场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使用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 - 9 日,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在 “成都东部新区公安” 微信服务号上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为 60 分钟,正式开考后 15 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
1.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 2 倍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招聘名额的 2 倍,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 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4.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考试成绩排名为:首先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则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折合总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为考试成绩合格,折合总成绩为 60 分以下的为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不予聘用。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科目为男子:1000 米、10 米 ×4 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评标准见附件 1)。测评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中任两项科目合格即为体能测评合格,如有任两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招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均当日当场进行,对事后应聘人员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五)体检和心理测试
在考试成绩合格和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实际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合格人员不足 1:1 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工作岗位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均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论与体检结果一并公布,心理测评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以及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考试成绩合格和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数 1:1 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予以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犯罪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学历的真实性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考试成绩合格和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将在 “成都东部新区公安” 微信服务号上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 5 天。
(八)岗前培训
考察合格者,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岗前培训合格者,由成都东晟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者由成都东部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使用单位的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三)聘用人员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 “五险一金” 等构成,试用期满转正后平均月收入不低于 3500 元(含个人应缴纳的 “五险一金” 和绩效考核)。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相关公告公示等统一在 “成都东部新区公安” 微信服务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公示信息,且务必确保电话畅通。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收取报名费。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心理测评、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体能达标测试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各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五分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28-81332277
18113164067(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
028-27551007
八、附件
原标题:24人!成都东部新区公安招聘交通协管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kJrlTq3TFHtBAO_Bff4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