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网络报名电子邮件发至,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请上传彩色清晰照片,并于体能测试当天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望湖路566号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1209办公室;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咨询电话:。
(二)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测试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训练达标标准执行。测试科目为: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仰卧起坐)三项。体能测试各单项均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不足规定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报名人员半年内报考过南湖区公安分局辅警岗位并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再参加体能测试。
(三) 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为50%。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为50%。对参加笔试人员,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计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七) 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湖公安分局门户网站、红船卫士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委托嘉兴市鸿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