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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8人公告

2026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8人公告

夷陵人才 | 2026-08-28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招聘辅警公告

宜昌钰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男性(本岗位承担司法警务执勤、押解、值班值守等勤务,适合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司法警务辅助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寻衅滋事等受到行政处罚以上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解聘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现役军人;

9.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加分情形

加分情形含: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其笔试原始成绩(百分制)基础上加5分后,再按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最多计5分,不重复累计加分。对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个人在报名时提供材料原件,报名时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开始报名,截至2026年9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2.地点:夷陵区人力资源市场钰祥人才窗口(宜昌市夷陵区湖光路7号);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张和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登记照1张、《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1份;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二)资格审查

1.对完成现场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审查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确定人员: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

2.时间、地点:以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为准;

3.科目: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法院基本业务知识等;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为准;

2.项目:体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三项。

3.体能测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90分,不达标者不予进入面试。体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五)面试

1.确定人员: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时间、地点:以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为准;

3.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

4.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5.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

1.确定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的原则执行;

2.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3.项目和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项目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考生还需进行涉毒检测。体检、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等情况,以及不得聘用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公示。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宜昌钰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组织考察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日常管理。本岗位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不属于公务员、事业编制,不具备人民警察执法身份,由宜昌钰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夷陵区人民法院工作。考生被聘用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格按照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中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人员,其资格保留至2027年8月28日,在此期间若出现岗位空缺,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薪酬待遇

经培训和试用期合格后,被聘用人员与宜昌钰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参照公安一线勤务辅警保障标准兑现工资待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

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培训机构以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671728026。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2026年8月28日

原标题: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招聘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2NTY2OTQ2MA==&mid=2247671841&idx=1&sn=d5dfc411542b35d31de02be46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