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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和平区委政法委、公安和平分局招考编外派遣制人员27人公告

2019天津和平区委政法委、公安和平分局招考编外派遣制人员27人公告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涉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3月21日上午9:00至3月22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9年3月26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按期毕业证明、报名登记表2张、党员须提供相应组织关系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3月28日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者,网上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缴费时间:2019年3月28日10:00至4月1日17:00。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的考试不能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