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缙云县公安局大楼一楼接待室。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缙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请考生自行到网上下载附件2并填写);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2019年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复印件各1份;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8、如退伍军人或有驾驶证等特殊技能的人员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俯卧撑(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标准为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部标准)。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单项35分(含)以上,总分200分(含)以上,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请于2019年4月11日上班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到缙云县公安局一楼接待厅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2016年版)约占60%和综合文字能力约占4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的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20%+笔试成绩×50%),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9名的按1:2确定,招考计划10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2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民警察职位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